1月20日,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政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安排“十四五”时期以及2021年民政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书记、厅长益西达瓦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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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主动服务大局,奋力攻坚克难,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全系统总动员,奋力坚守民政抗疫防线。坚守民政阵地、兜住民生之底、筑牢社区防线、动员社会力量、驰援武汉防疫,“五线联动”全力抗击疫情。全省18万多民政服务机构的对象无感染、零病例,临时救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27万人次,为49万多名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补助7.1亿元,接收慈善捐赠资金9.9亿元、物资5200余万件,选派10名殡葬职工、14名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护人员驰援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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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扛实政治责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1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全力攻克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连续5年保持中省新增救助补助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创新实施“索玛花开”项目和“彝路相伴”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不辱使命重托,牵头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打出“调乡、合村、并组、优化社区”组合拳,调乡1509个、减幅32.7%,合村1.8万多个、减幅40.1%,并组15万多个、减幅39.8%,综合运用“建、改、合、拆、调”方式优化社区4773个,新增社区457个。接续谋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出台意见,牵头拟制方案。
四是始终用心用情,有力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报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全省城乡低保对象442万、特困人员46.3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项目化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出台国内首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地方标准。首次将1万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政策保障范畴。推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10件实事
五是锐意改革创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策划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创造性提出构建“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社区治理新框架。建成西部首个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启动实施“双千工程”,完成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全覆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万人培养工程。开展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
六是着力顶层设计,扎实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殡葬改革。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养老服务发展、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两个实施意见。实施养老服务“七大工程”,新(改)建公办养老机构348个、床位3.9万张;在全国率先实施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10项行动;成渝地区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实现“一网通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覆盖全省户籍人口,“仁孝四川·平安清明·绿色殡葬”公益宣传成为四川品牌,违法违规乱建公墓、活人墓、炒卖墓穴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深入开展。
会议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成果。
一是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民政事业发展有了更坚定的方向感。全省民政系统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熔铸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血脉,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跳出民政思民政、站位民生看民政、立足民政为全局,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顺应时代、顺应规律、顺应群众期盼,紧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布局,新时代四川民政事业发展“制度图谱”基本形成,更加坚定昂扬地走在奋斗的道路上。
二是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困难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普遍建立以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年均分别增长9.9%和17.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年均增长13.9%和11%。建立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惠及近150万残疾人。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市县两级全覆盖。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更加高效,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有了更多的参与感。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4%和80%,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实现全覆盖,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持续深化。全省新增社会组织1.5万多个,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开展“四川慈善奖”等评选表彰活动,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慈善公信力日益凸显。持证社工人数较“十二五”末增长315.3%,注册志愿者占居民人口比例超过16%。争取中央批准撤县设市(区)7件、调整县级市代管关系1件,行政区划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四是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群众有了更多的幸福感。修订《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创新推动农村敬老院“四个转变”,有担责机构、有服务场所、有人管事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实施“百千万养老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成功举办三届四川“老博会”。制定《四川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规划》。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有效推进,登记服务658万余对。
五是基层基础更加稳固,民政事业发展有了更强的后劲感。“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83.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89.3亿元;累计销售福利彩票444.8亿元、筹集公益金113.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增长31.7%、32.5%,为民生改善和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165个,补助资金近15亿元,资金量较“十二五”增长57.1%。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推进四川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又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外在要求。未来五年,四川民政要不折不扣落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部署,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折不扣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部署,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折不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着力健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着力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折不扣落实“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的要求,着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不折不扣落实“第三次分配作用发挥”的部署,着力健全现代公益慈善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系统观念,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四川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全省民政系统将围绕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聚焦“巩固、拓展、推进、衔接”,充分发挥民政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聚焦“变好、向善、更优”,做深做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网”,不断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聚焦“自治、德治、法治”,大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聚焦“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聚焦“兜底、监督、关爱、服务”,立体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聚焦“殡、葬、祭、宣”,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改革。;聚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系统谋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聚焦“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层基础;聚焦“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着力防范和化解全省民政领域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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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廖永康主持会议。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为、胡建林、卢攀登,省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民政厅党组成员彭先君,民政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晓玲和其他厅领导出席会议。民政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以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其他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纪委委员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